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省支付清算服务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工作群等发布平台(以下简称“协会信息平台”)的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促进协会各信息平台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发布遵循合法合规原则。所有发布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协会章程规定,不得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及单位秘密的内容出现,不得有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不得复制传播各类不健康信息。协会不宜公开的内部信息不得发布。
第三条 信息发布遵循统一管理原则。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由宣传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群由会员部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第四条 信息发布流程
(一)信息来源。信息来源为会员单位报送的信息、从政府有关部门、十大博彩正规平台网站等获取的信息以及协会自身编写的信息。
(二)信息审核。各部门对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修改,经领导审核后,形成符合信息发布要求的文稿。
(三)信息发布。各部门对拟发布的信息,需对信源单位进行认真核查,由信息发布人员填写《江苏省支付清算服务协会信息发布审批登记表》(见附件),将电子或纸质材料交由领导审核签字后,按照要求分别发布到不同载体。
第五条 综合部负责对协会各信息平台的各栏目内容及登记审批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和审查,确保更新及时,安全运行。
第六条 使用完毕的《江苏省支付清算服务协会信息发布审批登记表》按年装订归档。
第七条 本规定经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